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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答(6)

申请方(银行)出了保函是不是执行一定不会中止?

1、案外人异议审查阶段,法律上确实强烈倾向继续执行; 2、异议之诉阶段的中止可能性反而更大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6条,继续执行是否准许,由负责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裁定; 3、若银行批量出保函,将占用大量授信额度,一旦案外人胜诉,银行需承担赔偿责任。另外银行有内部审批限制,出保函需经内部风控、合规、法务多层审批,很繁琐; 4、几个方法:1)、质疑银行保函的"充分、有效性";2)、若本案为网络司法拍卖,可主张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36条,请求法院"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";3)、案外人提供反担保请求停止执行(如现金、房产、保函),可请求法院解除查封或停止拍卖,法律依据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5条第2款。4)、在收到驳回裁定后15日内立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,并同步申请中止执行。依据是若执行异议被驳回,在驳回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15日内,依据《民诉法解释》第463条,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。此期间内银行即使有保函,法院也不能拍卖。5)、进入异议之诉后,依据《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》第6条,向审理异议之诉的审判庭提交书面申请,争取审判法官裁定不准许继续执行。 ...展开
用户:匿名 房屋产权 | 2026-06-30 16:57:26